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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如何办理转院备案手续?
发布时间:2016-3-24 阅读:5264次
因病情及受经治医疗机构医疗条件限制,参保人员需转南通市外三级医院(或指定医院)就诊的,应经经治的本市医保定点三级综合性医院或三级专科医院(限专科疾病)、南通市第六人民医院(限结核病专科)同意,填写《南通市医疗保险转院申请表》,经医院医保办盖章后,再到市政务中心裙楼三楼的医保窗口办理转院备案手续。备案有效期12个月。
危急病人可先转院,但须在转诊出院后30日内补办手续。
指定医院是指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五五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八五医院、上海德济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一一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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