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特殊病门诊的病种有:长期精神病、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恶性肿瘤(含白血病)门诊检查治疗和门诊特定放化疗治疗、终末期肾病透析治疗(含腹膜透析)、器官移植患者抗排异治疗。
1.办理恶性肿瘤门诊特定放化疗的申请手续:目前,市区先行试点就医的定点医院为市第五人民医院。符合办理条件的参保人员先提出申请,由经治医生填写《南通市本级医疗保险恶性肿瘤门诊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审核备案表》,明确具体治疗方案,医患双方同意并签字确认。经该院核准后,再到市政务中心裙楼三楼医保窗口审核备案。
审核备案有效期为12个月。有效期内,参保人员直接在市第五人民医院刷卡结算。
2.办理其他病种申请手续:特殊病患者,符合条件的,本人提出申请,凭本市具有相应资质二级及以上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副主任医师或副主任以上医师出具、并经医院医保办盖章的《南通市本级职工医疗保险特殊病门诊申请表》和相关病历资料,至市政务中心裙楼三楼医保窗口办理备案手续。长期精神病由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办理。
恶性肿瘤门诊检查治疗办理备案后,待遇享受年限为5年。5年后因疾病复发需要继续治疗的,请参保人员按照上述第2条的程序,重新办理鉴定备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