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客制度 1.根据病情由病室护士长决定发给陪客证,每张只限一人不得转让,到期有护士长酌情更换或取消。 2.陪客人员遵守院规,听从医务人员的指导。 3.保持病室安静、整洁,不吸烟、爱护公物、节约水电。 4.陪客不在病员床上坐、卧,亦不可带卧具如躺椅等。 5.不得携带生菜、生米、床上用品等进入病区,不在病区内购买病员伙食,不可在病区内使用电炉、电热杯、充电器等。 6.严禁携带危险易燃易爆等违禁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