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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举行《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宣传月启动会
发布时间:2021-4-15 阅读:3588次

  4月15日下午,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统一部署,在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南通市医疗保障局的指导下,我院在影像楼四楼会议室召开《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集中宣传月活动启动会。启动会以“学习贯彻《条例》,维护基金安全”为主题,邀请南通市医保局基金监督处处长周斌做专题报告。启动会由副院长赵建美主持。全体在院领导、专员、临床首席专家、中层管理干部、督查督办专员、主任助理等参加报告会。
  2021年1月15日,李克强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作为我国医疗保障领域的第一部条例,《条例》将改变我国医疗保障制度过去长期处于政策治理的局面,在医保法制化道路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将有力推动医保领域依法行政、进一步提升医保治理水平,为整个医保制度步入法治化奠定基石。
  启动会上,南通市医保局基金监督处处长周斌以《学习贯彻<条例>,维护基金安全》为题,从《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南通市医疗保险服务医师管理办法》及医保稽查中医院常见违规行为三大部分对《条例》相关医保政策及知识进行了详细介绍及深入剖析。
  专题报告后,副院长赵建美表示,管好用好医保基金、维护基金安全是公立医院的职责;规范医疗行为是医务人员应当履行的义务,全体医务人员要认真掌握《条例》相关的医保基金监管知识,发挥主体责任,树牢法制意识;全院上下必须认真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条例》,自觉规范诊疗行为,严格依法依规为参保人员提供医药卫生服务。
咸 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