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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出台医患沟通新举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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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9-4-20 阅读:8163次 |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国医院协会的《2009年度患者安全目标》和《JSPHA患者安全目标及评估标准》,加强医患沟通,我院在2003年的医患沟通制度及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我院医患沟通制度及实施方案的补充规定,要求医务人员与住院患者或其代理人、监护人沟通两次以上(内容较全面且有文字记载)、对择期手术的患者沟通三次以上(内容较全面且有文字记载),医务人员在患者入院后、手术前、出院前应当与患者或其代理人、监护人进行沟通,并在病程录中记载医患沟通的情况,需要急诊手术抢救生命的除外。仇永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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