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视制度 1.探视者按规定时间进入病区探视,每次不超过二人。探视时间:每天下午 14:00-20:00。 2.探视者保持病区整洁、安静,不得在病员床上坐、卧,不得在病区内大声喧哗,严禁在病区内吸烟。 3.探视者应遵守医院规定,听从医护人员劝导,尽量减少对其他病员休养的影响。不得擅自翻阅病历和其它医护记录。如需复印病历,须经管床医生同意后由专人办理。 4.探视者只能到指定的病区探视病员,请勿擅自到其他病区,不得在病室内留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