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大学附属医院
患者相关权利义务告知书
患者姓名 性别 年龄 病区 床号 住院号
医方介绍:
感谢您对我们医院的信任,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满意的服务。为了使您或您的家属在住院期间与医务人员取得良好的配合,共创一个温馨、安全、整洁的休养环境,早日康复,希望您能正确行使权利并履行相应义务。
一、 您的权利
(一)、医疗权
您选择到我院医疗,有权得到与我院等级相适应的医疗水平的服务。
(二)、知情权
1、您有权知道您所患疾病的现状、医师的初步诊断、为您制定的检查治疗计划及预后。
2、您有权知道治疗您所患疾病的药物名称、治疗作用、用法用量及有可能产生的副作用。
3、您有权在药理作用类似的多种药物中,选择自己经济能力能够负担和既往使用过的有效药物,但您作出的选择应符合医院的现状并取得医师的同意。
4、您有权获知有关自己病情及治疗方面的部分病历资料
5、您有权知道医疗护理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
6、您可以按照程序复印、复制您的病历资料中的客观部分。
(三)、决定权
1、您有权接受或拒绝任何检查、检验、药物或治疗方法,并承担所做决定引起的不良后果。
2、您的意愿会受到尊重,但您在相应文件上签字后方可行使此项权利。
3、您在我院接受的治疗是由一组医务人员实施的。如果您觉得需要征求其他医务人员的意见,您有权向您的医师提出会诊的请求。
4、您有权决定是否参加医院进行的临床医学科研验证工作,如试用新药、应用开展的新技术等。如同意,您需要签署知情同意书。
(四)、隐私权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公序良俗,不损害其他病人、医院及其医务人员合法权利的情况下,您的隐私权、人格尊严、宗教信仰及文化观念会得到尊重。
在您感到上述权利受侵犯时,您可以向医务人员提出意见。
(五)、个人信息权
未经您的同意,除涉及保护国家、公共卫生利益、他人合法权利需要外,医院将对您的病情资料予以保密。
(六)、健康教育权
在您住院期间,医务人员将分阶段为您实施健康教育。
(七)、申诉权
我院医务处、护理部、行风办、财务科或其他指定机构是处理您口头或书面投诉的部门。我院会在合理的时段内,就您的投诉作出答复。您对答复不满意,您有权向卫生行政部门反映或向法院诉讼。
二、 您的义务
(一)、您应向医务人员如实提供您的健康情况,如既往曾患的疾病及诊治经过、过敏史、是否到过疫区、不良事件等。
(二)、您应尊从医师提出的并经您同意的治疗方案及有关注意事项。
(三)、您出院后仍应按照医嘱按时复诊。
(四)、您不应要求医务人员提供虚假诊断、虚假病假证明书或虚假发票等。
(五)、您不应浪费医疗卫生资源。
(六)、您在发生医疗纠纷后应理智地按照定的程序处理,不能扰乱医院的秩序,更不能伤害医务人员及损毁公私财务,否则您将增加新的不幸并承担法律责任。
(七)、您应遵守医院管理方面的规定
1、入院时须知
(1)、入院时,请将您的门诊病历及时交办公室护士保管。
(2)、为了及时与您取得联系,请出示您的身份证,告知地址、联系电话。
(3)、您看病的名字应当与您真实姓名一致,否则给您带来的医疗不便和损失由自己承担。
(4)、您的责任护士将护送您至所安排的床位,介绍床位医生、责任护士、各种制度及病区环境,如病房卫生间、配餐室、盥洗间、污物室及大小便标本放置处等。
2、病房设施须知
(1)、病区内为您提供:床单元一套、脸盆、脚盆、痰盂、热水瓶。
(2)、请您保持病室整洁,物品分类放置(药杯、水杯放在床头柜上;食品整齐放在床头柜内;衣服类放在壁橱内;床下可放一双鞋;痰盂放置床头;坐椅放到指定地方)。
(3)、请您爱护病房内的一切公共设施,不要擅自移动各种医疗设备。
(4)、请您不要随地或向窗外乱扔果皮、杂物、倒水、吐痰等。请将果皮、废纸、剩饭、剩菜以及其他生活垃圾等倒入生活垃圾桶内。
(5)、每床有固定的热水瓶,每天上午、下午均会有工勤人员为您送来开水,请不要自己去开水炉边,防止烫伤。
(6)、您的床头配有传呼系统,有需要时请按铃。
(7)、为了使您卧位舒适,在床尾有摇把,可将床头床尾摇起,请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用后将摇把复原,以免碰伤。您的床旁配有床栏,请您正确使用好床栏,以防坠床。
(8)、病房卫生间使用须知:
请保持室内清洁卫生,用物规范放置,便后及时冲洗,垃圾、便纸等及时入篓。
请保持设施完好,文明使用,如有故障,请及时与值班护士联系。
注意节水、节电。热水开放时间为每日下午16﹕00—20﹕00。患者须在病情允许、医务人员同意,且家属能确保患者安全的情况下方可沐浴。沐浴时请穿防滑鞋,请用防滑垫,防止滑倒、跌伤、烫伤。
病区厕所内有便器及便壶,请您按照需要分类使用。
(9)、陪客椅使用须知:
陪客椅白天作为座椅使用。
夜间根据病人的病情,由病区主管医生和护士长决定是否需要留陪。
夜间陪客椅由值班护士安排,统一打开作为卧具使用,具体时间为:21﹕00—06﹕00,请配合使用,注意爱护。
陪客椅用物请勿与病人用物混用,每天早晨请按要求折叠好放置规定处。
(10)、电视机使用须知:
为了保持病室安静、保证病人治疗和休息,在医护查房、病人午间、夜间休息期间请勿观看电视。
电视机遥控器放于护士站,统一保管。如需使用请与值班护士联系。
请正确开关电视机,注意安全,如遇故障请及时与值班护士联系。
(11)、住院期间为防止交叉感染,请勿随便进入治疗室、换药室等特殊场所。病员不得乱串病房或自行调换床位。
(12)、为了不影响医务人员正常工作,请勿随意进出医师办公室、护士工作站等场所。
(13)、我院已实行计算机网络管理。友情提醒您:您的帐户余款如低于500元,计算机网络将自动停止记帐、发药。请您务必及时补充,以免影响您的治疗。您在住院期间所发生的费用,结帐处会为您提供每日费用清单。如有疑问您可及时查询。
14.病区内设有意见箱,欢迎您对我们工作中的不足提出批评及宝贵意见,以便我们更好地改进我们的工作。
3、饮食须知
(1)、住院期间应使用医院的饮食。饮食的种类有:普通饭、软食、半流质、流质,治疗饮食(糖尿病饮食、低脂低盐饮食)等,住院时的伙食,由医生根据病情决定。若使用院外的饮食造成后果由自己承担。
(2)、订餐由配餐员负责为您送餐到床头。新入院的病人,配餐员会及时为您补订伙食。
(3)、病区内配有微波炉,定时为您加热饭菜提供方便。
(4)、微波炉使用须知:
必须使用微波炉专用工具,禁止将铁器如铁碗、勺等放入其中
禁止加工生食
严禁将带壳的食物(如蛋)放入其中加热。
4、病区作息制度
6:00-6:30 抽血、起床、测体温 13:30-16:00 测体温、时间治疗、冲开水
6:30-7:30 冲开水、早餐、服药 16:00-17:00 夜查房、晚间护理
8:00-11:00 晨间护理、治疗、查房等 17:00-18:00 晚餐、服药
请家属离开病房 18:00-20:00 测体温(高热者)、夜间治疗
11:00-12:00 午餐、服药 20:00-21:00 就寝前准备、发陪客床
12:00-13:30 午睡 21:00 熄灯
5、探视制度
(1)、探视者凭探视牌进入病区,每次不超过二人。探视时间:每天下午14:00-20:00。
(2)、探视者保持病区整洁、安静,不得在病员床上坐、卧,不得在病区内大声喧哗,严禁在病区内吸烟。
(3)、探视者应遵守医院规定,听从医护人员劝导,尽量减少对其他病员休养的影响。不得擅自翻阅病历和其它医护记录。
(4)、探视者只能到指定的病区探视病员,请勿擅自到其他病区,不得在病室内留宿。
6、陪客制度
(1)、根据病情由病室护士长决定发给陪客证,患方应安排有能力监护的人员陪护。
(2)、陪客人员遵守院规,听从医务人员的指导。
(3)、保持病室安静、整洁,不吸烟、爱护公物、节约水电。
(4)、陪客不在病员床上坐、卧,亦不可带卧具如躺椅等。
(5)、不得携带生菜、生米、床上用品等进入病区,不在病区内购买病员伙食,不可在病区内使用电炉、电热杯、充电器等。
(6)、严禁携带危险易燃易爆等违禁物品。
7、请假制度
病人住院期间请勿离开医院,否则因此影响治疗并造成病情变化及发生意外伤害等事件时,由自己承担责任。
8、安全制度
(1)、对于病情危重、年老体弱、儿童、产科婴儿、精神病、癫痫、老年痴呆病史、情绪不稳定或视力障碍者等有可能影响自身安全或他人安全情况时,家属必须加强监护以防不测。拒绝监护或监护不到位者,造成自身或他人伤害后果的由自己承担和处理。
(2)、请妥善保管自己的物品,按床号使用壁橱。住院期间请勿将物品及钱款存放在病房,以防失窃。
(3)、老年行动不便、病情不许可者,必须事先告知医护人员,经许可后并在家属能确保安全的看护下进行如厕、洗澡或下床功能锻炼。
(4)、请穿防滑拖鞋,禁穿海绵、塑料拖鞋,地面潮湿时请勿走动,以防滑倒。
(5)、请勿私自使用热水袋,如病情需要时须经护士同意并测温后方可使用。
(6)、窗户始终处于关闭状态(已上锁),请勿用力板拉手。请勿攀高或坐、卧于窗台上。
(7)、在行走或做个人卫生时,若感到头晕或其他不适,请立即坐或蹲下,并寻求帮助,请勿试着走动。
(8)、为使您在住院期间得到全面的照顾,请您穿着病员服。
9、住院费用结算须知
(1)、住院期间费用查询:综合病房大楼底楼住院结帐处触摸式电脑,周一至周日,08:00至17:30
(2)、结帐及预缴金收缴时间:周一至周日08:00至17:30
您若对上述介绍仍不理解,可要求医方进一步解释。
患方意见:
医务人员已就上述情况向我们进行了充分的交代和解释,我们对此表示理解,愿意按规定行使合法权利,履行义务,遵守医院的规定。
患者及家属签字: 医务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