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62号)、《省属公立医院国有资产处置管理补充规定》(苏卫财务〔2020〕9号)等相关规定,我院拟处置一批物资,该批物资主要包括病床、折叠床、不锈钢推饭车、床头柜、陪客床等(报废物资种类和数量以现场实地踏勘为准),欢迎具有废旧物资回收资质的单位参与竞价。具体事项如下:
一、报名材料:有效期内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以上材料均需盖单位公章。
二、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4月30日16:00。
三、报名方式: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上述报名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或者直接送至南通市崇川区西寺路20号南通大学附属医院3A急诊楼十一层招采中心1103室。
四、入选标准:报价最高者入选。
五、确认参加竞价者需提交书面报价单(见附件)及保证金(保证金: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报价单上大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报价单上需盖单位公章,报价单需密封,封口处加盖骑缝章。
注:确认参加处置竞价的单位需在规定截止时间(踏勘时会告知截止时间)提交报价单并缴纳竞价保证金伍仟元整,如延误视同放弃参与竞价。
六、入选者报价应为实际收购费,其他如服务费、税费、拆除费、吊装费、运费、保险费等一切相关费用均由入选者自行承担。
七、入选者与院方应签订报废物资处置协议。若入选后拒不签订协议的,院方有权没收入选者的保证金。
八、本次处置的物资仅用于资源的再生和再利用,不得将报废物资直接流入社会。
九、入选者的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并在提货前付清所有款项。未入选者保证金于竞价结束后全额退回。
十、入选者须于5月14日17:00前将上述所有报废物资搬离院区。
十一、入选者妥善自行搬运、处置报废物资,如在搬运、处置过程中发生任何损失和意外,院方概不负责。
十二、入选者按协议约定搬离完报废物资,经院方认可后,退还履约保证金。
十三、若入选者违反协议约定,院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并且没收履约保证金。
十四、实地踏勘和竞价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联系人:夏老师 袁老师
联系电话:0513-85052198、0513-59983819
联系地址:南通市崇川区西寺路20号南通大学附属医院3A急诊楼十一层招采中心1103室
附件:废旧物资处置报价单
南通大学附属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