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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蝉联“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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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5-23 阅读:600次 |
5月23日,中央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发布《复查确认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全国文明单位名单》,我院顺利通过复查,蝉联“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这是医院继2020年获评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后,再度获此殊荣。 “全国文明单位”是精神文明建设领域的最高荣誉,也是我院扎实推进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丰硕成果。自获评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以来,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率先贯彻落实中央、国家卫生健康委、江苏省委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系列部署,将全国文明单位复评工作列入2025年医院党政工作要点,按照“一院两区,东西两翼”的发展新格局,不断优化服务质量和服务内涵,社会效能显著增强。医院已连续6届获得江苏省文明单位称号。 我院蝉联“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是中央文明委对医院文明创建工作的高度肯定。医院党委将以此为契机,带领全体干部职工巩固文明单位复评成果,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各方面全过程,把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坚持“八项工程”为提质增效主抓手,医疗服务“大安全、高质量”为提档升级主旋律,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省内顶尖、国内一流,医、教、研、管四核驱动的高水平研究型医院而继续奋斗。 (供稿:党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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