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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呼吸内科、妇产科新增为省级临床重点专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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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0-2-11 阅读:3706次 |
根据《江苏省医院省级临床重点专科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要求,依据《江苏省省级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试行)》,省厅组织专家对35所医院新申报的118个临床专科进行了评审。按照初审和现场测评结果,确认我院呼吸内科、妇产科新增为省级临床重点专科,至此,我院已有包括普外科、骨科、消化内科、血液内科、心血管内科、肾内科、神经内科、眼科、皮肤性病科、呼吸内科、妇产科和检验科等12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我院将进一步加强对省级临床重点专科的建设与管理,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确保各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始终保持省内领先水平。 傅 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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