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病历书写等执业行为,提高病历质量,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我院医务处于3月17日和18日举办了以《侵权责任法》和《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为主要内容的讲座,700多名医生分批参加了学习。
倪松石副院长到会并讲话,他说,《侵权责任法》和《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的出台实施,对医务人员提出了新的要求,大家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要依法执业和规范医疗行为,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倪院长还传达了3月17日全省医院重点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强调了医院需要做好的八项重点工作。
王华教授就《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以下简称新规)中的新要求、新内容、新管理方式、新表达形式以及医务人员的注意范围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阐述。他说,《新规》不仅体现了对患者的尊重,而且规范了医疗行为,我们要规范诊疗操作和医疗核心制度的执行,只有规范操作的制度,才有规范的记录,记录规范也是对医疗行为的一种追溯机制,可以完善医疗行为。《新规》最重要的意义还在于,病历已经成为重要的证据,完善和规范病历书写是法制社会所必需的,也符合《侵权责任法》的要求。
医务处仇永贵主任解读了《侵权责任法》。他说,《侵权责任法》在调整医患关系、规范医院工作方面具有重大影响,广大医务人员应认真学习并严格遵照执行。仇主任希望大家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诊疗规范,不断钻研业务,体现三甲医院的医疗水平,坚持合理医疗,正确使用医疗产品并保管好相关凭证,规范紧急情况下的患者处置,依法书写、保管、提供病历资料并履行充分的书面告知义务,充分尊重患者的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监护权、所有权等权益,履行对患者的安全保障义务,保护患者的隐私。曹德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