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我院通过SFDA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复查 |
|
| 发布时间:2012-3-21 阅读:4554次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2012年2月29日发布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复核检查公告(第1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办法(试行)》以及《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复核检查工作方案》的有关规定,经资料审查、现场检查、技术审核以及会审,我院成为全国首批通过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复核检查的医疗机构之一,继续具备药物临床试验资格,原来12个具有药物临床试验资质的专业科室也均顺利通过资格认定。 我院一贯高度重视药物临床试验工作,伦理委员会、科技科及药物临床试验办公室密切配合,各科室主任和研究者在临床试验的实践中不断学习,积极贯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我院药物临床试验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应该清醒地认识到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和薄弱环节,各专业科室临床试验的质量参差不齐。我们将以通过机构资格认定复核检查为契机,不断进取,继续努力,进一步提高我院药物临床试验的工作质量。陆德炎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