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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药品一经发出不能退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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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11-12 阅读:19592次 |
作为一名工作十几年的药剂师,在门急诊发药时,我们常常会遇到患者提出退药的要求。对此,药剂师耐心解释之后,一些患者表示理解,还是有一些患者表示不理解。 站在病人的角度,要求把自己用多下来的、或者是太贵的药退掉似乎也是可以理解的。然而,于法,卫生部不得退换药品的规定我们必须遵守;于理,药房必须对更多的患者负责,所以我们要对病人耐心解释。 首先,药房是根据医生的合理处方发药,任何药物的使用都是有一定疗程的,比如高血压之类的慢性病,并不是患者自己能随便停药的;其次,药物在起到治疗作用的同时,必然会有或多或少的副作用,这是不可避免的,而医生会在综合临床,权衡利弊的情况下决定是否用药,对每个患者负责。如果医生开出的处方确实超出常用量,我们会在取药前让病人去跟医生做再次确认。当然有时候医生开的药家里确实已经有了,药品在离开药房柜台之前病人也可以选择不要,然后去收费处退钱。而且,我们每个窗口都有这样一个明显的标志,“药品一经发出,不得退换。”这并不是医院的霸王条约,是卫生部颁发的《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为保证患者用药安全,药品一经发出,不得退换。”为什么呢?药品是用于人体的,它的特殊性决定了国家对药品管理的极其严格,售出后一旦保管环境发生变化,就不能保证退回药品的质量。另外药品市场的混乱也让掉包假药屡见不鲜,医院目前还未能对所有退回药品进行真伪鉴定。而退回药品必然会再给其他病人使用,为了对其他病人负责,我们只有坚持对退药说“不”。 药品作为一种特殊商品,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随着大众对药品安全的不断重视,加之近几年来新药层出不穷,卫生部对新药品的管理政策陆续出台,对药品的质量和对医疗机构的药事工作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医院将不断完善药品质量管理,保证药品质量,以确保患者安全用药。陈 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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